搜索
搜索

    English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4-03 14:35
  • 访问量:2

【概要描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2018〕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概要描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2018〕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 分类:国家级
  • 发布时间:2019-04-03 14:35
  • 访问量:2
详情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2018〕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润街道兴业街1号科创广场三楼      |      电话:0576-83518153      |      邮箱:441421855@qq.com 

版权所有 © 2019台州天君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9031310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台州

地址:三门县海润街道兴业街1号科创空间三楼

电话:0576-83518153

邮箱:443708947@qq.com   |   传真:0576-82536559

版权所有 © 2019台州天君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9031310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台州